任 祖 镛. 《明代小说史》中施耐庵里籍论述的亮点与讹误考析[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2, (7): 7-13.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22.07.002
    引用本文: 任 祖 镛. 《明代小说史》中施耐庵里籍论述的亮点与讹误考析[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2, (7): 7-13.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22.07.002

    《明代小说史》中施耐庵里籍论述的亮点与讹误考析

    • 摘要: 《明代小说史》论述《水浒传》作者施耐庵为“江苏兴化人”,是一大亮点;而所云“大丰县施家桥” “后迁徙大丰县白驹”“晚年隐居白驹……其孙迁其骨归白驹”则有讹误。根据文物史料,从简称“白驹”在不同 历史时期的不同内涵,古代“白驹场”的隶属与管辖范围、地理位置等方面的考析,明确施耐庵故居及《施让地 券》等出土文物所在地是“兴化县施家桥”,“后迁徙”之地是“兴化县白驹场施家桥”,晚年隐居及其归葬地也是 兴化白驹场施家桥(今兴化市新垛镇施家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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