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炳华, 王明中. “少审”案件审判中心化改革探究[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0, (9): 116-119.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20.09.019
    引用本文: 潘炳华, 王明中. “少审”案件审判中心化改革探究[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0, (9): 116-119.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20.09.019

    “少审”案件审判中心化改革探究

    • 摘要: 随着刑事审判制度改革之推进,“少审”案件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心化改革亦取得显著的成效。不过,由于实务部门对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与成年人普通刑事案件的主体与案件特点在认识上未能有效予以梳理与区分,在推进“少审”案件中心化改革过程中,出现过度强调“庭审实质化”的误区,理论上亦未能适时予以指导跟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审”案件审判中心化改革的效果。“少审”案件审判中心化的进一步改革,应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点为基准,厘清庭审阶段与审前阶段的辩证关系,坚持贯彻落实法官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同时注重提升法官队伍业务素养,这样才能取得深化改革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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