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洪 松. 沱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度及环境风险[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0, (4): 72-78.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20.04.013
    引用本文: 唐 洪 松. 沱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度及环境风险[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0, (4): 72-78.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20.04.013

    沱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度及环境风险

    • 摘要: 运用系数法估算沱江流域各区(县、市)2017年的畜禽粪尿及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根据耕地理论养殖污染物承载能力分析了环境污染风险等级.研究结果显示:2017年沱江流域畜禽粪尿排放量分别为2990.86×104t、1961.79×104t;污染物COD、NH3-H、TN、TP排放量分别为126.71×104t、115.57×104t、29.08×104t、11.55×104t;亿元GDP猪粪当量排放量呈现出由上游向下游递降散乱分布的特点,万人猪粪当量排放量呈现出“中间高-两端低”的特点,单位耕地面积猪粪当量排放量呈现出由上游向下游递降的“大分散-小聚集”特点.环境风险值为1.01,风险等级为IV 级,除荣县、贡井区和富顺县之外,其余区县(市)均处于不同的污染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达到IV级的共计16个区(县、市),且主要集中在中上游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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