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军, 王 靖. “灭口”源流考[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9, (7): 62-69.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19.7.012
    引用本文: 李 军, 王 靖. “灭口”源流考[J].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9, (7): 62-69.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19.7.012

    “灭口”源流考

    • 摘要: 常用词“灭口”始见于《战国策》,各类辞书所释不当有三:释义不准、源流不清、义与证不合。从历代文献用例来看,“灭口”本指使人闭口不言,泛指消除证据,其措施有杀人、自杀、高官贿赂、钱财收买、使知情人逃匿、藏匿知情人、销毁实物证据等等;“灭口”先是长期处于“杀人”义自由组合(“VP+以+灭口”与“V+以+灭口”)语境中,后处于“杀人灭口”这一固定的述补结构四字格中,到了唐被“感染”产生出“杀人”义而单独使用。与“灭口”词义、用法相同的“闭口”“绝口”由于使用频率低且未形成“杀人灭口”这样结构固定的四字格,故未能衍化出“杀人”感染义,但反证了“灭口”词义感染路径的合理性。当“灭口”感染义为常用义而本义用法不彰时,“封口”一词运而应生而承担了“灭口”本义功能。“灭口”义项梳理有助于辞书编纂,其感染义补证了词义感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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